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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(10月27日截止)

编辑:刘彩萍 发布时间:2022-10-19 点击:

 

各院(部)、各处(室):

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,为中青年科技人才搭建创新平台,助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,经研究,决定启动2022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申报主体

须为山东境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医药卫生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和医学高等院校。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研究基础,有能力提供良好的仪器设备、技术支撑等科研保障条件,并能够为本单位每个立项项目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资助经费。

(二)申报人

1.具有中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,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。

2.在研国家、省及我委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。

3.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者在惩戒期内不可申报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项目立题依据充分,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;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,研究方法、技术路线合理可行,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、先进性和实用性,有推广应用价值。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,研究经费预算合理(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详见附件1).

(二)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准则,严禁各种造假、抄袭、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学术不端行为。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,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;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,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;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,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。

(三)申报手续不完备、申报材料不完整、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电子版与纸质材料不一致者不予受理。

(四)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方式。

(五)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中药项目和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本年度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和书面申报(详见附件2、3)相结合的方式。

(一)网络申报。登陆“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( http://sdkyxm. wsglw.net/ )”,下载系统操作手册并进行网络申报。已注册单位的“用户名、密码”可以继续使用,新注册申请人请单独联系科研处刘欣然增加注册人信息

(二)项目审核。申报人所在部门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申报项目进行审核,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对违规操作、弄虚作假的,将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或核减分配名额。

(三)书面申报。申请书(详见附件2)、申请活页(详见附件3)和项目汇总表(详见附件4)一式2份,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。不受理个人申报。同时,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至科研处邮箱。

(四)申报时间。项目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10月27周四17:00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
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两份,经学院及所在党支部审查合格并签字盖章后,同时提交至科研处。

未尽事宜,请与科研处联系。

联系人:刘欣然(岱德楼206室)

内线:8199,电话:83150209

科研处邮箱:kyc@qdbhu.edu.cn

附件:

  附件1: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.doc

  附件2: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.doc

  附件3: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活页.doc

  附件4:2022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.xlsx

  附件5:青岛滨海学院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.doc

  附件6:青岛滨海学院医学伦理证明(纸质打印一式2份).doc

  附件7:青岛滨海学院知情同意书模板.doc

       附件8:青岛滨海学院科研成果审核备案表(2022).docx

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

2022年10月19日

  • 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
  • 0532-831502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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